藝術評論:【彼得.奧普海姆創作中的精靈與兩個世界】
2022 / 2 / 17
藝術家 Artist : 彼得.奧普海姆 Peter Opheim
藝術評論 Art critic : 胡鐘尹 Hu Jung-Yi
「神話指使人在不知不覺中將它們想出來」–李維史陀(Claude Lévi-Strauss)(1)
初見奧普海姆的創作,觀者首先容易受他創造的各種奇特生物,與精靈的形象所吸引,這些生物和其伴隨建構的世界,總是帶給人愉悅的感受,並且我們也可從他的創作中,找到一條理解小徑,進入他的心靈世界。
這條小徑,不必然是用卡通化(cartoonish)或「萌」(もえ)的視角解讀來看,而是由一條透過形象載體(生物與精靈的符號特徵),產生想像情境與意義的傳達,而我們可將他的繪畫與創作,視為一種對哲理、超然之物與現實世界銜接產生的語言翻譯,凸顯兩個世界之間的關係性連結。他們一方面以有形的物象形式代表現實世界,另一方面則藉由觀想中的超驗(transcendent)(2),牽引觀者潛渡至想像的另類真實世界。
奧普海姆運用各種顏色的黏土,捏成小雕塑,再轉換為平面繪畫。這些源自他在日常體驗到的事件、哲思、音樂、文學或其它靈感,以一種形象化的「生命狀態」成為繪畫中的精靈,而非一個個純粹的符號物件。雖然「現實世界」與「真實世界」在概念上帶有某種“事實”與“心理感受”上的二元差異,但這對奧普海姆創造的精靈生物來說,在潛入的世界裡凸顯的生命狀態與存在,更如一種自由的游移與穿越。
對他而言,這些他創造的「精靈」,身處在與我們相同的世界整體中,以一種獨特的兩界穿梭與形象化身,帶來對生命問題的反思,以及世界、自然、物與我的關係性覺察。
自想像創造出的雕塑,經過繪畫的介面轉換,會再次透過靈感、感受、自我啟發與色彩造型的觸動,進行二次的抽離。原初藝術家心中的預見,轉換為觸感形式的物體,再由物體還原至帶有語言傳達特質的平面繪畫。奧普海姆意欲讓他創作裡的精靈,有自帶生命的可能性,他們雖以想像為存在基礎,卻是以另一種形象語言存在的真實。
「意義」作為一種連接人類想像與真實之間的具體表現,李維史陀和羅蘭.巴特(Roland Barthes),都曾以人類學視角、語言學與符號學等角度,談及神話在人類歷史文明演進中扮演的獨特角色和象徵。
羅蘭.巴特首先指出:「神話是一種言談(parole),當然,語言必須具備特殊條件,才會成為神話。(…)神話是一種溝通系統,一種訊息。神話不可能是一個物品、一項概念、一種看法,它是一種溝通模式,一種形式。」、「所有的神話材料,不論是再現性或文字性的,都預設了一種產生意義的意識。」(3)
而李維史陀在《神話與意義》的演講中更指出:「意義(meaning) 這個字可能是整套語言裏面,其意義最難以尋獲的一個詞。『意思是』(to mean)究竟是什麼意思?我覺得我們可以給的唯一答案,似乎是:『意思是』代表一種能把任何資料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能力。」(4)
「神話」使用不同的形象與人物性格,傳遞著思想的溝通及反思,奧普海姆的「精靈」,也同樣扮演著這般重要的角色,在感知中獲取意義,他以開放性的想像語言創造精靈形象,並與自然宇宙產生內在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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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克勞德.李維史陀(Claude Lévi-Strauss)著、楊德睿譯:《神話與意義》,臺北市:麥田,城邦文化出版,2010年,頁16。
註2:德國哲學家康德(Immanuel Kant)區分人的認識中,經驗的狀態有三種,分別是以人的感性能力可獲取的現實世界直觀內容「經驗」(後天經驗 a posteriori)、「先驗」(先天經驗 a priori)先於經驗卻不依賴經驗而改變的先天認識,以及「超驗」(transcendent),超出於經驗世界而無法被人的理性認識,例如鬼神、夢境的想像之物,上帝等。
註3:羅蘭.巴特(Roland Barthes)著、江灝譯:《神話學》,臺北市:麥田,城邦文化出版,2019年,頁314–315、317。
註4:同註1,頁31–32。